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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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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经研究,市委教育工委决定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成都大中小党建与思政教育研究基地在全市大中小学组织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结合百年党史和四川、成都及教育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各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科研部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含党政干部、“两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共青团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在职在岗教师等。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际经验。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人须实际牵头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

(二)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参与本课题申报。

三、课题申报及管理

(一)各学校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精心组织,并对课题申报严格把关。要加强课题申报指导和课题过程管理。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做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

(二)申报人要聚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选题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三)研究时间为一年(截至2022年12月)。申报人须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逾期自动取消。

(四)研究成果可为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结项课题报告(论文)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课题结项评审前进行查重,对重复率高的报告或论文不予评审。

(五)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申报统计表电子版(文档名:题目+主持人)发送至指定邮箱tccxjy@163.com,并须确保“申请人(签章)”和“推荐人姓名”处为电子签字,所需公章处为电子公章(公章所在页可以扫描或图片形式)。本次申报不收取纸质材料。

(六)本次课题项目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 18982293595。


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报书

    3.课题申报汇总表



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成都大中小党建与思政教育研究基地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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